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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零五章 :雁去难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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窄,两侧的房屋却十分高大,以至月光难以映入。

    因此,雁不归一入小巷,顿觉眼前一片漆黑,一抹不祥的预感自其心底迅速攀升。

    “不好!”

    心知误中圈套的雁不归瞬间停住脚步,双眼微微眯起,似乎在快速适应巷中的昏暗。与此同时,她的双脚缓慢地向后移动,欲不着痕迹地退出巷口。

    “呼!”

    然而,未等雁不归后撤,一道阴冷的邪风陡然迎面扑来。

    雁不归心中大惊,赶忙挥剑抵挡,忽觉一道身影在黑暗中若隐若现,眨眼逼至近前,未等她出剑猛刺,那道身影突然冲天而起,眨眼跃至雁不归的头顶。

    一切发生的太快,令雁不归来不及思考,只能下意识地抬头观瞧,却见一道银光如闪电般从天而降。

    紧接着,一抹刺骨寒意迅速涌入雁不归的脑海,令其双眼一瞪,脑中登时一空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”

    伴随着一声后悔莫及的惨叫,雁不归的半边脸颊,连带着左眼的眼珠竟被黑衣人一剑削掉。

    顷刻间,鲜血四溢,喷洒的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“十步之内,世上无人能躲过我的杀招。”黑衣人的声音自雁不归身后响起,语气依旧平淡如水,冷厉如冰,“现在,你应该知道我是谁了!”

    “十步一血,你……你是龙象山护法无名。”

    无名,龙象山四大护法之一,此人的武功颇为奇特,不善近战、不善远攻、不善拳脚、不善枪棒,行走江湖靠的只有一招,便是他自创的“十步一血”,自诩十步之内,出招见血,并且无人能闪。

    当然,前提是对手猝不及防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无名最擅长偷袭暗杀,因而在江湖中恶名昭彰,倍受非议。

    雁不归用手紧紧捂着血肉模糊的半边脸颊,撕心裂肺的痛楚令她几乎昏死,但她心里清楚,一旦自己放弃,今夜必死无疑。

    因此,纵使半边脸颊被削掉,纵使一只眼睛已经失明,她仍咬牙坚持,不让自己陷入混沌。

    “后悔吗?”无名幽幽地说道,“若与你正面交手,我自愧不敌。但若让我抓住机会,你断无闪躲的余地。”

    “阴险小人,只会偷鸡摸狗的招式。”雁不归声音颤抖地怒骂道,“休以为我受伤,你便有机会得逞。现在我已知你的伎俩,不会再给你出手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你的对手是我,不是他!嘿嘿……”

    突然,一道亮如洪钟的狞笑自巷子深处响起。

    紧接着,一位身材魁梧,满脸横肉,肌肤黝黑,手持铜锤的彪形大汉,优哉游哉地朝雁不归走来。

    “你是……‘南山恶虎’邵元庆?”

    虽然雁不归从未见过邵元庆,但既然她已认出无名,自然能根据眼前这人的身材样貌,行为举止,顺理成章地猜出他的身份。

    不错,来人正是龙象山的另一位护法,一向以力敌万夫,勇猛彪悍著称,相传其有虎口拔牙,龙前拽须的胆量与气魄,江湖人称‘南山恶虎’邵元庆。

    “女人再厉害也是女人,又能凶到什么地步?”邵元庆满眼戏谑地上下打量着雁不归,蔑视道,“老子一向瞧不上你们这些娘们儿,拿拿绣花针也就罢了,拿剑简直是自取其辱。我看洛天瑾真是江郎才尽,无人可用,竟让一个女人当什么‘四爷’?呸!滥竽充数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是洛阳城,由不得你们放肆!”雁不归由于失血过多,以至头晕眼花,精神抑制不住地萎靡起来,“若让武林盟主知道你们图谋不轨……”

    “少拿洛天瑾吓唬我,老子早晚杀上贤王府,拿洛天瑾那个小白脸祭我的千斤铜锤!”邵元庆伸出猩红的舌头,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威胁道,“若想活命,便弃剑投降。如若不然,老子砸你个粉身碎骨,血肉无存。”

    此刻,雁不归前有邵元庆,后有无名,已是身陷囹圄,进退两难。

    再加上自己的伤势愈发严重,心知逃生无望,索性提起最后一丝精神,决意与他们血战到底。

    “败类永远是败类,本以为府主将龙象山拽回武林正道,尔等便能改邪归正。今日看来,简直是异想天开。”雁不归缓缓松开捂着脸颊的左手,露出触目惊心的血肉,冷笑道,“今夜你们最好杀了我,否则我一定禀明府主,将龙象山踏为平地!”

    “好一个伶牙俐齿的雁不归。”邵元庆勃然大怒,暴喝道,“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你的嘴硬,还是老子的铜锤硬!”

    说罢,邵元庆迈开流星大步,如下山猛虎般挥舞着铜锤,直扑奄奄一息的雁不归而来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无名自雁不归身后飞身而至,手中的短剑毫不留情地刺向她的后心。

    然而,未等二人杀至近前,雁不归却因伤势过重,加之怒火攻心,内力刚刚调出丹田气海,却突然眼前一黑,双腿一软,“噗通”一声栽倒在地,再也没了动静。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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